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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28天倒欠公司3280元 官方调查

90 人参与  2022年05月16日 17:08  分类 : 热点头条  评论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四川巴中一男子在一家卖酒的公司应聘销售,工作20余天后,竟然倒欠公司3000余元

上班领工资天经地义,没拿到一分钱竟然还倒欠公司一笔。

如此奇葩的事情也瞬间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

“这公司是靠扣员工工资活着吧?”

“员工的私人朋友圈凭什么要被公司征用?”

……

这究竟怎么一回事?

上班20余天,倒欠公司3000余元?

据红星新闻报道,当事人赵某提供的公司考核数据表格显示,他从2022年3月22日开始,直到4月18日结束,共计工作28天。

赵某介绍,上班这28天,自己应该有工资的,因为在应聘的时候,公司说过“保底3000元工资”,应聘岗位是销售

但是赵某从公司拿到的考核数据表格来看,28天内,群动态扣款980元,工作汇报扣款300元,微信添加人数扣罚2000元,共计扣款3280元

表格中,根据公司对运营人员的要求,每月50条朋友圈,少一条扣50元,不能屏蔽朋友圈;每天加10个好友,少加一个扣10元;工作日期不得低于26天,群内动态每天不得少于10条,少一条扣10元;每天总结不少于50字,少一条扣10元;严禁发布除本公司以外的销售信息,发一条扣100元。

公司最新回应

对此,红星新闻记者前往巴中市城区赵某工作过的公司了解此事,该公司一位负责人王某向记者表示,赵某确实因考核不合格被公司劝退,相关数据表格已经发给赵某

王某表示,公司对赵某是实行的代理制度,没有定额的基本工资,但是有保底收入3000元,必须服从公司管理。销售出去的酒有红线价格(基本价),超过红线价格属于销售人员的收入,并且当天拿到手。

“是否当天就获得销售酒的‘提成’,赵某自己清楚。”王某对红星新闻记者说道。

对于赵某倒欠公司3280元一事,王某向记者表示,完成任务很简单,但赵某并没按照公司要求完成去朋友圈发动态等工作

针对赵某在职期间的工作情况,王某表示,原本有7天的观察期,当时他并未通过观察期。因团队的关系,赵某没有签订合同,一直工作了28天,因未通过考核,所以劝其离职。

劳动监察部门:已介入调查

5月10日,极目新闻记者致电巴中市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表示已经关注到网传消息,他们正介入调查此事,如网传消息属实,该公司已经违反劳动法

工作人员表示,用人单位制定合理的奖惩制度可以理解,但是没有理由出现员工倒欠公司钱的情况。目前,劳动监察部门尚未收到当事人赵某的投诉举报电话,也未联系上赵某,通过网传消息中的照片也暂未确定涉事公司的具体位置。该部门希望赵某能够主动和劳动监察部门联系,配合他们推动此事顺利解决。

朋友圈考核的“奇葩规定”是否合理?

据东方网报道,这件事之所以引发热议,除了倒欠公司工资,更在于朋友圈考核的“奇葩规定”

为了保证劳动得以正常有序进行,用人单位有权制定劳动纪律,但前提是必须符合法律规范。微信是个人的社交工具,朋友圈也只是个人的私人空间,想发什么应该是个人自由。如果出于对公司的认同,愿意多转发宣传公司,当然无可厚非,但将之列入考核,明显涉嫌侵权。

然而,在移动互联时代,不少单位却很重视新媒体的“宣传”效果,打起了员工微信朋友圈的“如意算盘”,要求每一个员工都要自觉转发扩散本单位的消息,认为这不仅可以取得良好的传播效果,还能节省一大笔广告费

几年前,河北邢台某医院就出台了关于员工朋友圈的规定,要求员工关注医院的5个公众号,加满5000名微信好友,每天转发公号内容并发布至少2条原创朋友圈,未按规定完成任务就要扣工资。这种把员工朋友圈当成单位广告牌的无耻行径,不仅是在侵蚀员工的个人空间,更是在脱下企业形象的底裤,遭到舆论痛批。殷鉴不远,类似的事情再度公然发生,值得引发深思。

酒好也怕巷子深,公司重视宣传的心情可以理解,但绝不能无视法规,搞道德绑架。朋友圈“转发自由”不容侵犯,需要追问的是,在法治精神日益彰显的当下,管理者何以把管理权变成可以随意侵权的权力?

来 源 | 红星新闻(记者:张杨)、极目新闻(记者:丁鹏)、东方网(作者:胡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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