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热点头条 » 正文

上海病患求助遭拒:除颤仪能否外借

106 人参与  2022年05月16日 12:29  分类 : 热点头条  评论

上海病患求助遭拒:除颤仪能否外借#除颤仪不是万能的!

对于上海浦东因哮喘而去世的患者,首先对死者表示沉痛与惋惜!但是,从医理来说,除颤仪不是万能的,只用在患者心脏骤停或发生室颤的情况下,哮喘病因复杂,首要就应该恢复呼吸!所以综合考虑,120医生在无法面对面判断病情的情况下,不出借除颤仪有其合理性。

而且,反过来说不仅是120急救,即便在医院内部,为保证医院内的突发紧急病人,AED也是不能够随便出借的。如果借了导致对正常需要急救患者的事故,那就是对原本患者生命的不负责任,从法律来说也是医疗事故!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除颤仪操作细节专业性非常强,总得来说还是用电的,各种参数的设置与对应病情有严格的要求,如果出借了除颤仪,一般人如果操作错误,造成了对患者的损伤,那也属于出借人的失误!

从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来说,不幸死亡的那位患者的死亡与医生因为任务在身而不出借除颤仪的行为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所以医生既没有民事上的侵权责任,更没有刑事上不作为杀人的因果关系。

一位亲人的逝去令人悲痛,十分理解,可是不能随意地发泄在一位无辜的医务人员身上,如果他是真的空闲着而见死不救,那当然是医疗事故,可他任务在身,有法定的义务必须照顾目前的急救病人。

再谈有网友所说的,车上的病人已经同意出借除颤仪的问题,@金宝每日说法 要告知的是,病人的同意是无效的!首先,从医学角度来说,车上病人应该是身体自我感觉还行,所以同意优先他人,可是病情错综复杂,突发情况可能不期而至,曾经的医生经验告诉我,很多时候此刻感觉不错,下一刻就需要急救!所以病人不能替医生做决定!

再从刑法角度来说,生命权放弃是无效的,就算患者明知自己病情紧急,愿意自我牺牲先就别人,那也是法律不允许的,就比如一个多年痛苦的病人希望安乐死,如果有人帮助他,那么帮助的人是触犯故意杀人罪的,正是因为生命法益放弃无效!

综上所述,医生的做法并无不当,医生也是凡人,也有生老病死,累了也会疲劳衰竭,,也需要赚钱养家,也害怕人言可畏,让我们少一点苛责谩骂,多一颗理解之心,包容知心,这样才能让更多爱心传递下去!

来源:阅天下(www.xakhj.com),转载请保留出处和链接!

本文链接:http://www.xakhj.com/post/7953.html

<< 上一篇 下一篇 >>

  • 相关文章
  • 评论(0)

       上海病患求助遭拒:除颤仪能否外借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热门文章

    最近发表

      随机文章

        赞助商广告

        广告联系

        Copyright © 2021-2023 阅天下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