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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有一处网红古井,古井里面的水十分清凉甘甜,无论是外地游客,还是本地人,到了夏天都愿意来古井打水喝。然而近日,一名男子,在取水的过程中不仅插队,还居然打着赤脚,直接跳到了井下面取水。
对这种不文明的行为必须进行严惩!这不仅是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而且容易引发人们的愤怒情绪。这种古井里的水,人们取出来是要喝的
他这样直接站到了水里,对水资源是一种破坏,别人还怎么喝?如果用其他的法规不好处罚他,可以用涉嫌寻衅滋事来处罚,这是一个兜底的法律条款,当其他法规找不到处罚依据时,公安部门往往会用这个罪名。对他进行拘留罚款是没问题的。
文明取水共同爱护古井,插队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看似小事,实则不然,这是一种特权思想作祟,这是破坏社会公平,践踏社会文明的粗暴行为。
光脚下井取水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扰乱公共场所秩序icon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天到10天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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