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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精”贪官:穿淘宝100多元衣服

93 人参与  2022年07月17日 18:51  分类 : 财经资讯  评论

“他没有买过一件好衣服,也没有买车,我们留置他当天穿的衣服就是他在淘宝上买的100多块钱的。”

这是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局长邓剑落马后,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披露的相关细节。

“非常后悔,追悔莫及,痛心疾首”

邓剑,男,汉族,1968年11月生,今年54岁,四川绵阳人,在职大学学历。1990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公开资料显示,1990年7月,邓剑在绵阳市涪城区城郊中学任教,4年后到了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从那时起至落马,他在法院系统工作了27年。

从教师到从事法律职业,邓剑曾经也付出了努力。

他自述称,“白天上班,晚上学习,我只用了不到两年的时间,就通过了西南政法大学法律大专的自学考试,有幸考入了游仙区人民法院工作。”

在法院系统工作期间,他历任绵阳市游仙区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执行庭副庭长,行政审判庭庭长,执行庭庭长,司法调解中心副主任等。

2013年10月,邓剑履新绵阳市游仙区法院执行局局长,2013年12月成为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2021年7月14日,邓剑任上被查。2021年9月15日,游仙区纪委给予邓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022年7月15日,《廉洁四川》栏目披露了邓剑一案的更多细节。在节目中,落马之后的邓剑出现在镜头前,他说,“非常后悔,追悔莫及,痛心疾首”。

留置当天,他穿的是淘宝上100多块买的衣服

据披露,明面上,邓剑努力工作,待人诚恳。但在暗地里,邓剑却不断在执行案件中收受当事人财物,违纪违法总金额高达400余万元。

为了假扮清正廉洁、勤奋刻苦,他想尽办法,使出了一招又一招“障眼法”。

据绵阳市游仙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透露,“邓剑没有买过一件好衣服,也没有买车,我们留置他当天穿的衣服就是他在淘宝上100多块钱买的。”

另外,邓剑对家庭开支也严格把控,绝不多花一分钱。

当办案人员对他位于游仙区法院家属区的家进行搜查时,发现家中布置也相当简陋。

据介绍,他屋里的家具电器全是旧的,房子的墙都是刷粉水的那种。女儿准备考研究生,还是在昏暗的灯光下复习。实际上,邓剑早已购置并装修了一套新房。为了不引人注意,他不敢告诉旁人有这套房子。妻女没有住过,高档酒水却堆了一地。

办案人员说,“外面的所有人都觉得他是住在法院的家属楼,是个爱家爱运动的顾家的好男人。但是其实邓剑每天和妻女吃完晚饭,就独自回到滨江世纪花园,他自己装修豪华的新房子里面去了。”

但截至案发,邓剑受贿所得大多数没有使用,而是准备自己退休后再用于天南海北走一走、看一看,甚至以后买什么车,去哪里游玩,都有一定的规划。

邓剑在忏悔书中这样写道:“我不断踩’雷区’、触‘红线’,在歧途上越走越远。如今我才明白,等待我的不是梦想生活,而是牢狱之灾。”

2021年12月29日,因犯受贿罪,邓剑获刑4年,并处罚金40万元。

2014年,邓剑作为执行局局长,负责了一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处理执行工作。当时,申请执行人曹某为了尽快收到97万余元的执行案款,向邓剑送上了10万元现金。邓剑本就已心思萌动,这笔钱也成为了他“破防”的第一笔受贿款。

邓剑回忆道:“10万不是个小数目,他用深色塑料袋装起的,拎在手上还是有些分量,比较沉。想到他是熟人,觉得应该没得问题。”

俗话说,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收钱后,邓剑很快就安排了这笔案款的发放。

当然,邓剑敛财的花样不仅如此。2020年3月,绵阳某小额贷款公司信贷部经理雷某找到邓剑,请求其为公司在游仙区法院涉及的66起案件执行款回收提供帮助。雷某还提出,公司愿将收到执行款的一半作为“奖励金”,到账后两人可二八分成,邓剑占“八”。考虑到如此丰厚的利润,邓剑欣然同意。

邓剑说,“随着金额越来越大,次数越来越多,最后就变得有点肆无忌惮,数目也触目惊心了。”在他的帮助下,该公司成功收回其中31起案件的110余万元执行款,邓剑从中分得所谓的“奖励金”4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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