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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故意推倒摩托 车主损失近万元

88 人参与  2022年06月28日 15:20  分类 : 热点头条  评论

老人涉嫌违法后态度强硬,警察说:别抱希望”6月27日上海,一名行动不便的老人慢慢悠悠走到一辆豪华摩托车旁,故意将摩托车推倒。车主通过多方打听找到了涉事老人,老人立即就承认,就是自己推倒,你能把我怎么样?
车主见索赔无望便向居委会和民警反映情况,民警直接告知车主,老人已经70多岁了,并且患有精神病,别抱希望了。居委会也称老人多次破坏他人财物,周边居民苦不堪言。
车主称这辆车车价在6万左右,车上有多处刮痕,后视镜和风挡有不同程度的损坏,经过鉴定被损毁的价值为7000多。同时他了解到老人虽然独居,但实际是有监护人的,他会尝试用法律手段维权,不仅是为自己发声,也是为整栋楼和附近居民发声。#上海# #上海身边事# #上海疫情# #老人# #农村老人和城市老人,哪个更幸福一些#
1、那么难道这位老人的行为,刑法可以评价吗?
老人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是指为主观有寻求刺激无故生非、借故生非的流氓动机,客观上有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则构成本罪。
具体到本案,老人在公共场合多次随意损毁他人财物,破坏了社会正常秩序。其它被老人损毁财物的价值不说,就本案的摩托车经过鉴定被损毁的价值就已经达7000多元,老人的行为已经达到了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
2、老人会面临刑事处罚吗?
答案是不一定,根据视频中民警所说,老人年满七十周岁,并且患有精神疾病。七十周岁以上,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是要承担刑事责任,只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已满七十周岁的拘留不执行,也就说处罚还是要处罚的,但是如果作出治安拘留的决定,那么不再执行拘留。
在我国《刑法》中关于精神病是这样规定: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
具体到本案,要对老人在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精神状态进行鉴定,鉴定出老人在实施该行为时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鉴定结论一般分为三种,第一种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这种是正常承担刑事责任。第二种是限定(部分)刑事责任能力,这种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种是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这种是不需要承担任何刑事责任的。
如果经过鉴定,老人是第三种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那么确实如民警所说,在治安和刑事方面公安的确拿他没办法,但是要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
如果经过鉴定,老人是第一种或第二种的完无刑事责任能力或限定刑事责任能力,那么老人依然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3、如果老人是第三种的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他的家属和监护人也不看管和医疗,就没有办法了吗?
其实也不然,如果家属和监护人也不看管和医疗,政府可以对老人进行强制医疗。如果老人被鉴定为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那么大概率也会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我国《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就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具体到本案,老人如果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那么老人损坏他人财物的行为造成损害的,就由老人的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所以文中的车主在调解无果的时候,拿起法律的武器去发声是正确的。
这个案例暴露出两个可以探讨的问题,第一,老人年龄大了,精神不正常,如何确保监护人完全尽职尽责?第二、老人的素质可能确实存在问题,但他年事已高,他的违法行为,如何去规范老人的行为?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老人违法犯罪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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